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52

52.我还被指示木星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属天的奥秘 #9211

9211.“不可向他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属天的奥秘 #1860

1860.“幽暗出现

1860.“幽暗出现的时候”表示当仇恨取代仁爱时,这从“幽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黑暗”(darkness)表示虚假,而“幽暗”(thick darkness,或译为幽冥)表示邪恶,如接下来所解释的。当虚假取代真理时,就会有“黑暗”;当邪恶取代良善,或准确地说,仇恨取代仁爱时,就会有“幽暗”。当仇恨取代仁爱时,这幽暗如此之大,以至于这人甚至完全没有意识到它是邪恶,更不知道它是如此大的一个邪恶,足以在来世把他推下地狱。事实上,那些沉浸于仇恨的人在仇恨中感觉到某种快乐,可以说从中找到生命。这种快乐和生命本身具有这种效果:他几乎不知道别的,只知道仇恨是良善。凡迎合一个人的感官享受和欲望的东西,因仰合他的爱,所以他都感觉为良善,甚至到了这种程度:若有人告诉他,它是属地狱的,他几乎难以相信;若告诉他,这种快乐和生命在来世会转化为粪便和尸体的恶臭,他更难以相信。他尤其不相信他正在变成地狱的一个魔鬼和一个可怕形像,因为地狱只有仇恨和这类魔鬼般的形式。
然而,凡有点思考能力的人都可以知道这一点,因为他若要描述或表现仇恨,或能以某种方式把它画出来,只会利用魔鬼般的形式,就是那些活在仇恨中的人死后也会变成的那种形式而如此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种人仍能声称,在来世,他们会进入天堂,有些情况下仅仅靠着说他们有信,就能进入;而事实上,天堂只有仁爱的形式,仁爱的性质可从经历看出来(553节)。让这些人认真想一想,这两种形式,即仇恨的形式和仁爱的形式,如何能在同一个地方和谐共处呢?
“黑暗”表示虚假,“幽暗或幽冥”表示邪恶,这一点可从以下圣言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看哪!黑暗遮盖大地,幽暗遮盖万民。(以赛亚书60:2)
约珥书:
这地所有的居民都要战栗,因为耶和华的日子将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约珥书2:1-2)
西番雅书:
那日是震怒的日子,是荒废和凄凉的日子,是黑暗和幽冥的日子。(西番雅书1:15)
阿摩司书:
耶和华的日子,不是黑暗没有光明吗?不是幽暗毫无光辉在里头吗?(阿摩司书5:20)
在这些经文中,“耶和华的日子”表示教会的末期,也就是此处论述的主题;“黑暗”表示虚假,“幽暗或幽冥”表示邪恶;所以经上提到了这两者;否则,这只是重复同一件事,或毫无意义地堆砌词语。然而,在原文,用来表达本节中的幽暗的那个词语包含了这两者在里面,即虚假和邪恶,也就是产生邪恶的浓密虚假和产生虚假的浓密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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